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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二天公司有香港及義大利的貴賓來訪
因此老闆規定大家要穿著正式+包鞋
穿正式服裝是還ok,不過夏天要我穿包鞋,可真是困擾我了
夏天耶..不就是要把腳丫子晾出來嗎?
沒辦法..只好跟我妹借了一雙新買的尖頭鞋
那可是小牛皮的,試穿時覺得很好穿,樣式也很好看
不過我忽略了再好穿的鞋,前三次穿它,仍是會磨腳
從家裡到公司的路不到30分鐘
實際走路的時間加起來還不到10分鐘
居然,雙腳的腳後根及腳趾都磨破了...
痛的我只想坐在椅子上,一步路都不想再走
忍了一上午沒上廁所也沒喝水
到了中午受不了決定回家拿涼鞋來換!
才結束了我"不便於行"的悲慘命運~

這讓我想到吳淡如曾用鞋子來比喻挑伴侶
大意說,挑伴侶就像在選鞋子
挑個高根鞋,是很美觀,但走久了腳會痛
挑個平底的,是很好走,但造型不夠美
重點是應該挑雙適合自己的,即耐看.又耐穿
如此才能陪你走最遠的路!

我想到另一種引申...
再好穿又適合自己的鞋,剛開始也會磨個幾次腳
但畢竟它是適合自己類型的,多穿個幾次就會很順腳了~
就像人與人間的相處,頻率相投的就會相聚
但仍有些微不相同的習慣和看法,也是會起衝突.意見不合
但日子久了,彼此的頻道漸漸一致了,學會包融.多了體諒
即使雙方的缺點仍在,但磨擦也就少了

看到自己腳上未癒合的傷口,總讓我想起這些迷思
這可謂...鞋子帶來的"旋外之音"丫!! 哈哈 :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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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r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